雪珥的《危险关系——晚清转型期的政商赌局》出版了,其顺利程度超出雪珥本人的预料。中国政商关系史和晚清大改革是雪珥研究的两个重要领域,而该书可以说是这两个领域的交汇点。时值改革攻坚和重拳反腐之秋,该书的出版恰好呼应了这样的大气候,这或许是它能够快速与读者见面的原因吧?政商关系在中国如何就会沦为“危险关系”?我们还是来听一下作者本人的解释吧。
雪珥:现代之前的中国,其政商关系演变,大约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秦。这一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政商力量比较平衡,“资本”在“权力”面前比较平等。这并非因为权力主动放松了对资本的压榨,而是权力对此心有余力不足:作为大一统象征的周王室,政令出不了王畿,有其名而无其实;诸侯列国,包括其中的强国,毕竟其权力的边界相对狭小,对于流动的资本与商人无力掌控,在诸侯的竞争之中,资本更具有了用脚投票的选择权;何况,无论是争霸,还是自保,诸侯都离不开商人的协作,竞相招商引资。纵观整个春秋战国的千年,但凡强盛一时的诸侯国,几乎无一不依靠振兴工商业:齐桓公、晋文公、越王勾践等,所谓“春秋五霸”,无一不是重视工商业而成就大业者。国力的强弱,已经与工商挂钩:“市者,百化之威,用之量也。中国能则利市者强,小国能则利市者安,诸侯财物至则小国富,小国富则中国强。”(战国《市法》)管仲更明确指出,商人的实力与国家的实力成正比:“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干金之贾,百乘之国必有百金之贾。”(《管子·忧嶂·住罚》)
在公权力碎片化的春秋战国时代,资本与商人的力量,终于有了可以施展的空间,各国商人参与政治尤其是外交。《史记》说的“素封”,指的就是这一时期杰出商人拥有超强政治影响力:“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孔子的富豪学生子贡,则是典型:“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时势造英雄,商人的地位在春秋战国达到了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巅峰。管仲对此有“二君二王”的形象说法,商人的影响力堪比第二“君王”。
第二阶段,秦汉-唐。从春秋时齐国的管仲变法,到秦国的商鞅变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经济上的“国进民退”,“权力”加大了对“资本”的控制。在商鞅变法中,开始为商人编列“市籍”,作为二等国民,类似的做法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而成为全国的标准版本,成为“千年犹行秦王政”的主要内容。在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对商人的贬抑成为国家法律,商人不得拥有不动产,不得当官,甚至不得“衣丝乘车”,因此晁错有“今法律贱商人”的说法。这样的做法一直持续到了唐朝。当然,在执行的层面,历朝都有时紧时松,但“法律贱商人”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这一阶段,“士农工商”的“四民”是有等级秩序的,“商”至少在法律上处于末等。政商关系则主要表现为“资本”成为“权力”的仆人,甚至奴隶,“始乱终弃”的现象十分普遍,予取予夺,政策弹性很大,权力对资源配置十分任性。
第三阶段,宋之后。宋代开始推行全面科举,这导致了执政基础的极大扩大,随之而来的首先是在法律层面上废除了对商人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的各种禁令,商人终于可以享受国民待遇。自此,“士农工商”“四民”平等原则开始得到提倡。到了明朝,在王阳明等人的大力推动下,“士商合流”成为主流趋势。到了清末的政改阶段,甚至出现了强烈的“以商代士”的趋势,商人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空前高企。在政商关系上,“资本”也形成了一股不可小觑的政治力量,,并通过对各种教育资源的投入,在“权力”的源头对预备官员下功夫,俨然有了政商全面结合的态势。
自帝制终结至今,中国的现当代史中,政商关系似乎又重新地、快速地“重播”了一遍前数千年的这三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