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经济曾经有多火,创造过多少令人咋舌的神话,非粉丝简直无法想象。试举一例:今年妇女节,一位拥有287万粉丝的女主播在直播时,在线观看量达到170万,一场直播共卖掉7000套面膜、3万瓶精华液。她还算不上行业“一姐”,某“带货女王”去年“双11”卖货高达3.3亿元!网红经济演绎了一个个“人少力量大”的传奇。
昨天看了一篇关于罗永浩的文章,变态传奇网页版,罗永浩就是锤子手机的创始人,但他的这次创业失败了。罗永浩最早成名是因为有学生把他在新东方英语学校课堂上讲的段子发到了网上,“老罗语录”一下子就红了,当年评选年度网络红人,他排第七,顺便说一句,排第三的叫芙蓉姐姐。再后来他又创办了博客网站牛博网,以及一家英语补习学校。
伴随他接连失败的创业道路的,是他不断扩大的名声,最终,他成为了粉丝心目中的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有情怀的人,一个有匠人精神的人,一个好人。可以说,无论从事什么事业,罗永浩最大的财富是他自己。他有一群坚定追随的粉丝。即便到了如今群起而嘲笑之的时候,他的粉丝仍然声情并茂地写下文章,题目叫《罗永浩曾经深刻地改变过这个世界》。
所以和那些传统的企业家不太一样,罗永浩的生意好坏,产品本身质量怎么样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罗永浩本人的号召力。很多粉丝就是靠着喜欢罗永浩的情怀,希望一个理想主义者能够成功才去购买他的产品,你甚至可以把这种消费看作是一种非理性消费,是一种狂热的追星行为,就像粉丝们去买明星的演唱会门票和代言产品一样,罗永浩的粉丝通过购买手机表达对老罗的敬仰。而罗永浩现象,也向我们表明了网红经济和传统经济的区别。
那么网红经济和传统经济有什么区别呢?它又是如何实现的?我们就拿明星为例吧。传统意义上的明星,都是由演艺公司包装推出,然后用他们的影视歌作品,通过电视广播电影等媒介,为广大观众所熟知。他们当然也会有狂热的粉丝,但是明星的拳头产品是他们的作品。而现在的明星,则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他们首先通过各种节目收获大量的粉丝,然后当他们红出圈了才被传统媒体所知道。比如说主演《镇魂》的朱一龙和白宇,是先有了狂热的镇魂女孩追捧,才被更多人所知道。所以流量明星的拳头产品是他们的人设和粉丝数量。
网红经济走的也是这条路,无论是像罗永浩那样有情怀还是像朱一龙那样有魅力,总之他们首先收获了一批忠诚的粉丝,粉丝信赖明星,愿意为明星花钱,这才有了之后的网红经济。我想这也符合经济学上的二八法则,网红们不再需要像传统明星那样老少通吃,他们只需要吸引几万或几十万粉丝,而只要其中有20%的粉丝愿意为他们的产品买单,网红们就能生存下去。而那些坐拥几百上千万粉丝的网红,生意就变成了天文数字。
除了粉丝之外,网红经济能够成功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互联网的普及。因为互联网的存在,网红们就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过去街头卖艺也就吸引百十来人,打赏的就更少了。如今所有的网友都是网红们的潜在客户,当有几亿人的潜在客户存在时,只需要其中极少的一部分原因为你付款就足够生存了。甚至你因此得罪了很多人也没关系。就像前著名网红咪蒙,讨厌她的人比喜欢她的人多多了。但这不耽误她赚大钱。我想这就是网红经济的本质,通过互联网,运用情感力量吸引粉丝并黏住他们,然后把商品卖出去。
但是话说回来,网红经济和传统经济相比也存在弊端,那就是生意并不长久。传统经济,无论是企业的产品还是明星的作品,只要质量过硬,他们就可以一直把生意做下去。而网红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眼球经济,当网红们过气了,这门生意也就到头了。所以他们必须抓紧时间以透支粉丝注意力的方式变现。这也是为什么那些流量明星那么贵,因为他们走红的“生命周期”太短了,必须下死手。安迪·沃霍尔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机会红15分钟,而网红们,抓住了这个时机。